
马春玲,教授,主任法医师,博士,留德博士后,博士生导师,曾任法医学院常务副院长(正处级)。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、省管优秀专家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、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、省新世纪“三三三人才工程”第二层次人选、省师德先进个人、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等称号。国家法医学重点培育学科学术带头人,省重点实验室原副主任,法医学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。兼任中国法医学会副会长、中国药理学会神经精神药理专业委员会常委;曾任河北省法医学会理事长、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。兼任河北省政协常委,石家庄市政协副主席;九三学社河北省委副主委、石家庄市委主委。
1987年获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士学位,1993年获河北医科大学人体解剖学硕士学位,1999年于同济医科大学获人体解剖学博士学位,2001-2004年赴德国马普分子细胞生物与遗传所做博士后研究。2004年获批硕士生导师,2008年获批博士生导师。
现主要从事毒物(毒品)作用(成瘾)机制及防治、毒物检测技术体系建立。迄今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、二等奖2项,河北省自然科学三等奖1项、省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,湖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1项;主持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26项,其中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1项、面上项目6项、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课题2项;发表论文210余篇,其中SCI 90篇;主编、副主编、参编国家统编教材6部、专著2部,获授权发明专利6项;参与标准制定4项。